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合肥市家装消费维权工作站受理投诉范围(家装投诉20条)

发布日期:2020-10-26 浏览次数: 278
 
合肥市家装消费维权工作站受理投诉范围
(家装投诉20条)
凡家装中发生下列问题的,均可投诉:
1、发现“四无”企业的(无营业执照、无施工资质、无固定场所、无专业技术人员);
2、发现资质和奖项造假、欺骗业主的;
3、涉及材料以次充好、以假充真的;
4、涉及工程质量问题的;
5、使用各种格式合同的;
6、虚假优惠让利的;
7、报价中搞“钓鱼工程”的;
8、野蛮施工的;
9、乱改、乱拆承重结构、造成安全隐患的;
10、严重拖延施工工期的;
11、收取高额装修定金的;
12、设计师、项目经理和监理推荐材料获取回扣的;
13、国家规定的保修期内维修服务不到位的;
14、高比例收取首期工程款的;
15、签订施工合同中权利义务严重不对等的;
16、提供装修材料和隐蔽工程施工不通知业主验收的;
17、品牌宣传中夸大其词、肆意吹嘘、无中生有的;
18、施工中发生矛盾对业主进行人身攻击和威胁的;
19、搞所谓“家装套餐“中途不断增项,不断提高工程造价的;
20、家装中其他不规范行为的。